《非诚勿扰》休要再扰!北京高院驳回再审申请,停止废话直接呈送正文。
2024-10-31
2008年,华谊兄弟公司出品的电影《非诚勿扰》公映后,温州人金某以 非诚勿扰婚恋交友 为名开设了一家交友服务公司非诚勿扰婚姻介绍所(下称非诚勿扰婚介所),并注册了 非誠勿擾 商标,双方由此引发了纠纷。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对该案作出裁定,金某在电影《非诚勿扰》上映后,未经许可将 非誠勿擾 申请注册为商标,并且金某和非诚勿扰婚介所在其经营的非诚勿扰婚恋交友网站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涉案 非誠勿擾 的行为,构成对华谊兄弟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侵犯,一审和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驳回再审申请人金某、非诚勿扰婚介所的再审申请,维持一审和二审判决。 字体使用引纠纷 据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