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视协:保护微短剧版权 鼓励开展版权合作
2024-09-14
7月2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以下简称 协会 )发布微短剧版权保护倡议书。 协会表示,近年来,微短剧凭借小体量、快节奏、低成本的特点,已快速发展成为网络视听内容领域的 新赛道 、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 新力量 ,内容规模、用户规模、市场规模实现了快速增长,行业逐渐进入精品化阶段,其在精品创作、技术创新、跨界赋能、海外传播等方面的行业价值也愈加重要。然而,在迎来快速增长的同时,模仿抄袭、切条搬运、盗版翻拍等版权问题日益凸显,不仅严重损害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威胁到行业的健康发展。 协会倡议,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创作尊严。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原创精神和原创者权利。提高版权意识,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加强版权保护的宣传报道传播,培育良好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引导行业广泛树立知识产权价值观念,共同维护行业声誉和创作环境。 推进行业自律,加强协作共治。加强各平台、制作机构以及相关产业链企业的自律、自治。加强版权保护合作、互学互鉴。推动建立健全、科学的版权保护机制或管理体系。多方合作、联合共治,打造健康有序的生态环境。 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侵权行为。各平台、主体单位积极响应、全力配合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采取更加有力的版权保护措施,配合相关法律机构,加大打击力度。发挥行业监督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对故意侵权、盗版行为形成有效遏制、依法予以严惩。 推动版权合作,促进合作共赢。鼓励行业内各单位之间开展版权合作,通过合法途径共享资源,提升内容价值。鼓励从业者通过正规授权渠道使用版权,确保版权方得到合理的回报,保全版权的合法流转,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网视协:保护微短剧版权 鼓励开展版权合作
网视协:保护微短剧版权 鼓励开展版权合作 随着微短剧市场的不断扩大,其版权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为了促进微短剧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关于保护网络视听节目版权的意见》,提出了多项措施来保护微短剧的版权。 《意见》指出,各会员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及会员单位所制作机构制作的网络微短剧版权的管理,规范版权运营,避免采购、使用未经授权的网络微短剧作品。同时,各会员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会员单位及用户非法上传、分享、销售网络微短剧版权。 为了鼓励微短剧的版权合作,《意见》提出,各会员单位应积极开展网络微短剧版权合作,通过联合制作、版权分销等方式,实现版权价值最大化。同时,鼓励网络微短剧制作机构与电视台、视频网站等平台开展合作,共同推广优秀的网络微短剧作品。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会员单位应建立健全版权保护机制,加强版权管理和风险防控。对于发现的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保护微短剧版权是促进微短剧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的《意见》为微短剧版权保护提供了指导和支持,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微短剧行业将迎来更加繁荣的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