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涉及到的文化执法含不含版权执法?基层部门一直存有争议。 2021年1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文旅综执发〔2021〕6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明确本行政区划内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以下简称 综合执法队伍 )承担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广播电视、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改革精神,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配合水平,明确责任边界,完善工作制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会同有关部委司局共同研究制订《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经多轮征求意见、沟通协调,近期《通知》正式由我部会签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内容主要包括 明确执法主体、建立协同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强化执法保障 等4部分,针对改革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亟需明确的若干重要事项,提出相应制度设计,供各地参照执行。下一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将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督促指导各地落实《通知》精神。
文化执法包含版权执法,以下是相关文件: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以下简称执法文书),是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审核、告知、决定、送达等活动形成的各类书面文件的总称。
第三条 执法文书应当以文字、图表等形式,客观、完整、准确地记录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和结果,做到内容合法、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填写清晰。
第四条 执法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制作和使用执法文书,确保执法文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和时效性。
第二章 执法文书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第五条 执法文书分为一般程序执法文书和简易程序执法文书。
第六条 一般程序执法文书适用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审核、告知、决定、送达等活动。
第七条 简易程序执法文书适用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活动。
第三章 执法文书的基本要求
第八条 执法文书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法定文字,做到文字规范、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九条 执法文书应当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工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第十条 执法文书应当使用 A4 纸张,纸张幅面尺寸为 210mm×297mm。纸张无皱折、无破损,文书装订整齐。
第十一条 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顺序编号,做到编号连续、完整。
第十二条 执法文书中的日期、时间应当使用公历纪年,日期填写应当完整,年、月、日齐全。
第十三条 执法文书中的当事人应当使用全称,并与身份证明一致。
第十四条 执法文书中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并与案件事实相关联。
第十五条 执法文书中的告知、决定等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十六条 执法文书中的签名、盖章应当真实、有效,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四章 执法文书的制作内容
第一节 一般程序执法文书
第十七条 立案审批表
(一)文书编号:由执法机构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
(二)案件来源:填写日常检查、举报、交办、移送等。
(三)案件名称:填写违法行为名称。
(四)当事人情况:填写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五)案件基本情况:填写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危害后果等。
(六)承办人意见:填写承办人对案件的初步意见,包括是否立案、调查取证等。
(七)审核意见:填写审核人对案件的审核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立案、调查取证等。
(八)领导意见:填写领导对案件的审批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立案、调查取证等。
第十八条 调查询问笔录
(一)文书编号:由执法机构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
(二)询问时间:填写询问开始的时间。
(三)询问地点:填写询问的具体地点。
(四)询问人:填写询问人的姓名、执法证件号码。
(五)被询问人:填写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
(六)询问内容:填写询问的具体内容,包括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等。
(七)告知事项:填写告知被询问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八)被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对询问笔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第十九条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一)文书编号:由执法机构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
(二)检查时间:填写检查开始的时间。
(三)检查地点:填写检查的具体地点。
(四)检查人:填写检查人的姓名、执法证件号码。
(五)被检查人:填写被检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
(六)检查内容:填写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现场状况、设备、物品等。
(七)告知事项:填写告知被检查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八)被检查人签名:被检查人对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第二十条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
(一)文书编号:由执法机构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
(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理由:填写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理由。
(三)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清单:填写需要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清单。
(四)承办人意见:填写承办人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意见。
(五)审核意见:填写审核人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审核意见。
(六)领导意见:填写领导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审批意见。
第二十一条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一)文书编号:由执法机构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
(二)当事人: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三)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理由:填写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理由。
(四)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清单:填写需要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清单。
(五)告知事项:填写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六)当事人签名:当事人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第二十二条 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
(一)文书编号:由执法机构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
(二)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理由:填写需要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理由。
(三)承办人意见:填写承办人对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意见。
(四)审核意见:填写审核人对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审核意见。
(五)领导意见:填写领导对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审批意见。
第二十三条 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一)文书编号:由执法机构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
(二)当事人: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三)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理由:填写需要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理由。
(四)告知事项:填写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五)当事人签名:当事人对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第二十四条 责令改正通知书
(一)文书编号:由执法机构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
(二)当事人: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三)责令改正理由:填写需要责令当事人改正的理由。
(四)责令改正内容:填写需要责令当事人改正的具体内容。
(五)告知事项:填写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六)当事人签名:当事人对责令改正通知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一)文书编号:由执法机构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
(二)当事人: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三)违法事实:填写当事人违法的具体事实。
(四)违法依据:填写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条款。
(五)处罚理由:填写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理由。
(六)处罚内容:填写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具体内容。
(七)告知事项:填写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八)当事人签名: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第二十六条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一)文书编号:由执法机构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
(二)当事人: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三)违法事实:填写当事人违法的具体事实。
(四)违法依据:填写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条款。
(五)处罚理由:填写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理由。
(六)处罚内容:填写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具体内容。
(七)告知事项:填写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八)当事人签名: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文书编号:由执法机构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
(二)当事人: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三)违法事实:填写当事人违法的具体事实。
(四)违法依据:填写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条款。
(五)处罚理由:填写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理由。
(六)处罚内容:填写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具体内容。
(七)履行方式:填写当事人履行处罚的具体方式。
(八)告知事项:填写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九)当事人签名: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催告书
(一)文书编号:由执法机构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
(二)当事人: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三)催告理由:填写需要催告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的理由。
(四)催告内容:填写需要催告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的具体内容。
(五)告知事项:填写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六)当事人签名: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催告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第二十九条 结案审批表
(一)文书编号:由执法机构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
(二)案件来源:填写日常检查、举报、交办、移送等。
(三)案件名称:填写违法行为名称。
(四)当事人情况:填写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五)案件基本情况:填写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危害后果等。
(六)承办人意见:填写承办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包括是否结案、结案方式等。
(七)审核意见:填写审核人对案件的审核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结案、结案方式等。
(八)领导意见:填写领导对案件的审批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结案、结案方式等。
第三节 简易程序执法文书
第三十条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文书编号:由执法机构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
(二)当事人: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三)违法事实:填写当事人违法的具体事实。
(四)违法依据:填写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条款。
(五)处罚理由:填写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理由。
(六)处罚内容:填写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具体内容。
(七)告知事项:填写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八)当事人签名:当事人对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第五章 执法文书的送达
第三十一条 执法文书送达的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
第三十二条 直接送达的,应当将执法文书交受送达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第三十三条 留置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留置送达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第三十四条 邮寄送达的,应当通过挂号信或者快递方式将执法文书送达受送达人,并留存邮寄凭证。
第三十五条 委托送达的,应当将执法文书委托其他执法机构送达受送达人,并留存委托送达的凭证。
第三十六条 公告送达的,应当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或者在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化执法包含版权执法,以上是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相关内容,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歌曲版权注册四川商标版权申请首饰版权登记加急加版权登记收费标准上海纹身贴版权登记